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2月10日下达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63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86万元,中央乡村振兴资金1638万元,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2539万元。我局拟出分配计划并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2022年中央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63万元实施项目44个,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此公告长期有效。
投诉监督单位:东兴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70号
联系电话:0770-7691315
电子邮箱:dxsxczxj@126.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东兴市2022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实施项目计划表
东兴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4日